用户名
密  码
类  型
验证码
| 忘记密码 |
 
 
 
序 号
内容
时 间
2
六盘水万事达科贸有限公司、六盘市户外运动协会两网站由于存在BBS等栏目,因此请网站管理人员提交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措施、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安全措施等书面材料。
2006-5-25
1

为了净化网络环境、打击互联网诈骗活动、维护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和秩序,我局开展了“识网警图标,上放心网站”的活动, 请广大网民予以支持!

1、目前六盘水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使用的国际互联网站地址为:
http://police.chinalps.net/
http://61.159.186.134/, 使用时请确认以上合法网址。
2、如你点击某网站上悬挂的网警图标后,未经过本站的中间验证页面而直接进入本网页,请向我支队举报该网站。
同时,如果您发现有假冒备案网站的行为,也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732123、8732333。

一、互联网网站备案法律依据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二)《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四)《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2号令发布,2006年3月1日施行。)中相关规定。
注:网站备案编号具有唯一性,不得伪造,转借,出让。网站具有网站备案编号表明该单位已在六盘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落实了信息安全、实体安全制度。
二、备案范围
服务器位于六盘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联网单位(个人用户),服务器或管理员在本地的网站,均须到六盘水公安局网监支队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手续。
三、备案程序
(一)有BBS等交互式栏目的需交互式栏目管理员来我支队落实信息安全制度后方可才能在网上提交《网站登记备案表》(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措施、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安全措施)。
(二)提供下列服务的网站须先到我支队办公地点提交审核相应文件后,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提交《网站登记备案表》。
1、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须提交工商部门的批准文件。
2、从事新闻出版的网站须提交新闻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从事网络视听的网站须提交广电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从事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网站须提交医疗卫生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无上列服务的网站可直接登陆六盘水公安局网监支队网站 【 http://police.chinalps.net/cyber/ 】 注册网站备案帐号并在网上提交《网站登记备案表》,提交至电子备案数据库。进行备案。
(四)六盘水公安局网监支队在规定的时间(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网站登记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审核合格的网站,发放备案编号、备案图标、连接代码。对备案材料不完整的网站,不予备案。
(五)备案用户的联网方式、提供网络服务内容变更或者终止联网时,应当在用户专区内进行资料变更申请,或进行网站注销,并致电通知六盘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四、备案罚则
对不按规定履行备案义务,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将由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予以警告、罚款、停机整顿等处罚。
六盘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二○○六年五月

2006-4-16
第一页 最后一页 页次:1/1页  共2条记录  每页显示10条
     
   
版权所有 © 1999-2006 六盘水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备案须知/备案流程/问题解答  
黔ICP备06000697号   ‖ 咨询电话:8732123、8732333